关于申请2016届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的通知
各系(部):
为切实做好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使用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与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的函》有关要求,切实帮助我院困难毕业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有效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现结合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16届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帮扶经费标准
(一)发放对象
1、就业困难;
2、家庭困难;
3、残疾;
以上三个条件满足一个即可。
(二)帮扶经费发放标准
对符合申请要求的毕业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一次性给予每人400元的就业帮扶经费。
二、申请名额
四川省教育厅按我院2016届毕业生人数的5%分配帮扶名额,我院2016届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名额22人。根据我院毕业生实际情况,具体分配:电子信息工程系11名;机电工程系11名。
三、申请时间
学生申请阶段的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至5月10日,毕业生向学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到系部初审,系部初审后将名单交学生工作部审核、公示无异后,学工部报招生就业处统一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四、要求
毕业年级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材料、2016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人银行账号信息(一份)。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细致做好接受学生申请和资格初审的具体工作,既要防止遗漏,也要杜绝虚报冒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