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电机职院招〔2018〕1号
关于2018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系: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8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精神,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14〕26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的通知》(川财社〔2013〕59号)等相关通知的规定,以及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现就我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一)发放对象
1.2018届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2.2018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3.2018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4.2018届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以上四个条件满足一个即可,且仅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请。
(二)发放标准
对符合申请要求的毕业生通过审批后,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二、申请时间
学生申请阶段的时间为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11日,毕业生向各系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2018年1月12日17:40前,各系将搜集、审查、汇总、统计各类发放对象的相应材料交至招生就业处。
三、提供资料及流程
(一)申请城乡低保家庭类补贴
1.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书面申请书
3.申请年度内的低保家庭证明材料(必须是由县级民政局盖章)。若为非本人的其他成员家庭享受低保,还需提供户完整口簿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
5.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二)申请贫困残疾人家庭类补贴
1.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书面申请书
3.家庭成员残疾证复印件。(若为非本人的其他成员家庭需提供户完整口簿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
5.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1.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书面申请书
3.建档立卡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白卡”等。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
5.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四)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1.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书面申请书
3.本人助学贷款合同有效部分复印件(有效部分为:合同首页内侧页面、贷款金额页面、双方签字盖章页面)。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
5.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以上资料均按照一式两份装订。
申请人按照以上要求将资料交至辅导员处,由辅导员汇总交至各系。各系对相应资料进行搜集、审查、汇总、统计后,会同发放对象对应的《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以及各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纸质档2份,电子档1份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纸质档要分类整理报送,电子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44169599@qq.com。
四、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重要性,细致做好接收学生申请和资格初审的具体工作,既要防止遗漏,更要杜绝虚报冒领。如出现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将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8年1月2日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8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