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院对2021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基本情况及条件进行二次核对,在核对过程中,有全佳福等13名学生因新学科成绩问题导致综合测评成绩不达标,或单科成绩不合格,故不符合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条件,现申请撤销该部分学生申报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到行政综合楼104办公室进行反映,公示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0816-2823836
公示时间: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11日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