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管理

发表日期:2017-04-06    (阅读次数:3641)

  一、报到证的作用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至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是用人单位、人社局或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也是认定干部身份的前置条件。

  二、报到证的办理

  1、信息录入:毕业班学生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个人意愿在就业系统内准确输入自己的毕业去向信息。

  2、信息核对:辅导员在就业系统内,依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核对并确认所辅导班级学生的去向信息。若发现问题及时修改。

  3、实名认证:招就处向各系发送《就业报到证信息核实表》,由各系组织、安排辅导员要求学生核实并签字确认。并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将核实表报送至招就处。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招就处,说明情况,进行调整,再进行签字确认)。

  4、集中办理:招就处根据确认的《就业报到证信息核实表》完成对应学生的报到证制作,并向各系统一签字发放。各系要在毕业生符合发放条件,且办理完所有毕业离校手续再签字发放给相应毕业生。

  三、报到证的使用

  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蓝色联发放给毕业生,并由毕业生交给用人单位或人事局,白色联存放入学生档案中,由学校邮寄至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或用人单位等档案保管部门。

  四、不发放或暂缓发放报到证

  1)将已录取专升本的报到证单独取出,不发放报到证;专升本录取情况暂未确定的毕业生暂缓发报到证,待录取信息确认后,再决定是否发放。专升本的毕业生办理户口档案直接凭录取通知书,无需用报到证。这些学生的报到证要退回到省就业指导中心。

  2)暂未获得毕业证的学生,应待补考完成后正常发放报到证;未能毕业的学生,由教务处或学工部认定为永久结业生发放报到证。

  五、报到证改派、遗失补办手续

  1、改派手续:

  1)毕业生登报遗失的材料(原件)。

  2)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未就业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3)毕业生被新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改签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申请书

  2、遗失补办手续:

  1)毕业生登报遗失的材料或其他遗失证明。

  2)毕业生被原就业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未就业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3)申请书

 

备注:以上所有手续必须本人亲自办理。